史料丛考之三 长春宫小考

  

 本县大齐各庄乡大长春、小长春村一带(1948年前为滦县所属),据传曾是辽、金两代皇帝行宫,称“长春宫”。历代《滦州志》均以名胜古迹加以记述。民国25年《滦县志》将“长春古淀”作为县内十二景之一记入,这说明“长春宫”确曾存在。但。长春宫"究竟建于何时,历来说法不一。
    据清光绪三年(1877)《永平府志》记载:“长春宫在滦州西南百二十里。长春淀,本名石城行宫,金大定二十年更名长春宫。滦志以为辽萧太后所建,非也。辽之长春宫在长春州,不在此。”从这段文所记的方位、距离看,正好在今大长春一带。对长春宫不是辽萧太后所建已予肯定;且指明长春宫原名“石城行官”。但对石城行宫建于何时,又未作明确记述。据《金史》卷六《世宗本纪》记载:金世宗大定十八年(1178)至二十八年(1188),曾十次幸长春宫,金世宗从明昌元年(1190)至泰和元年(1201)六次幸长春宫。说明长春宫在金代所处的位置非常重要。皇帝不仅在此游猎,还经常在此研究朝政大事。   金世宗“壬戌如春水,二月丙寅朔,次管庄;丙子次华港”。①曾在此召见过石城、玉田两县令,指责其不称职“皆年老苟禄而已。”②这说明,长春宫在今丰南大长春一带无疑。金世宗来长春宫曾在华港停留,“华港”正好在本县北阳庄、钱营一带,距大长春仅十余华里。直到清末,北阳庄这一带村庄仍居“华港社”,从召见玉田、石城两县令的史实,也进一步说明长春宫确在本县。考石城县在今唐山郊区开平,元世祖至元四年(1267)撤销,并入滦州;玉田县也有金代的行宫叫“偏林宫”。
    从大长春一带村名的来历也能说明这里确实有过行官。如大长春、小长春、大宫、小宫等,就是由长春宫演变派生而得名。明、清两代,县以下的行政编制为屯、社,以一大村为屯社名,下辖若干村。今稻地一带的二十七个村,都曾居“长春社”。虽然这一带至今未能发掘古宫殿遗址,但长春古淀遗迹今尚依稀可见。从东、西大夫坨村南到安各庄、大长春一带方圆十余里内,地势低洼,沟坎纵横,状如陈年干涸坑塘。
    到了元代,长春宫依然存在。元世祖至元五年(1268),至元十一年(1274)曾两次在长春宫设道场,祭祖鬼神劝“长春宫修设金箓周天大蘸七昼夜。”③长春宫何时倾废,史无记载。尚待考证
民国25年《滦县志》卷十六杂录中,对长春宫的建筑情况和皇帝在行宫渔猎游玩的情况,作了生动的描绘,这全是从《辽史·营卫志》中抄录的。实际上指的是今吉林省的长春鸭子河一带,与本县长春宫无关。
    注:①②《金史》卷六《世宗本纪》;③光绪三年《永平府志》。